“遗产税只有有钱人才需要缴纳”
可能仍有许多人抱有这种想法。
然而,截至2026年,这种认识已经完全过时了。
根据2015年的税制改革,遗产税的基本扣除额被大幅下调。
受此影响,全国范围内需缴纳遗产税的人数比例平均约为11%,而在东京都则上升至约20%(大约每5人中有1人)。
也就是说,即便是再普通不过的家庭,也已迎来必须申报和缴纳遗产税的时代。
本文将通俗易懂地讲解判断“自己或家人是否属于遗产税申报对象”的要点、需要掌握的最新税制改革内容,以及可以立即采取的应对措施。
为什么普通家庭中需要缴纳遗产税的人数急剧增加?
此前一直被认为“与自己无关”的一般家庭,为何会成为遗产税的征税对象呢?主要原因大致可分为两点。
1. 基本扣除额被削减了“四成”
最主要的原因是2015年对《遗产税法》进行的修订。
此次修订大幅缩减了作为免税额度的“基础扣除额”,具体如下:
- 截至2014年:5,000万円 +(1,000万円 × 法定继承人人数)
- 2015年起:3,000万日元 +(600万日元 × 法定继承人人数)
例如,如果继承人有3人(配偶和2个子女),过去8,000万日元以内是免税的。
但现在,一旦超过4,800万日元,就会成为征税对象。
如果在地价高昂的城市地区拥有自住公寓或独栋住宅,仅将建筑物和土地的评估价值,再加上少量存款和人寿保险,资产总额就很容易超过4800万日元的门槛,这种情况并不罕见。
2. 以城市地区为中心的房地产价格飙升
近年来,以首都圈为首的城市地区房地产价格呈上涨趋势。
即使是出于自住目的购买的普通自有住房,其评估值(路线价或固定资产税评估额)也往往高于购买时,导致许多情况下在不知不觉中就超出了基础扣除额的限额。
判断“自己是否需要申报?”的3个关键点
当您或您的家人去世时,为了判断是否需要申报遗产税,必须正确理解以下三个要点。
要点①:去世时的“总资产额”是否超过基础扣除额
遗产税是根据被继承人(已故者)在“死亡之日”所拥有的全部财产总额来计算的。
主要涉及的财产如下。
- 不动产(自住房产的土地和建筑物、出租房产、山林等)
- 金融资产(现金、银行存款、股票、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)
- 视同继承财产(人寿保险金、死亡退休金)
- 其他(汽车、贵金属、古董、高尔夫会员权等)
特别需要注意的是“人寿保险金(身故保险金)”。即使受益人登记为家属(继承人),但如果保险费是由已故者支付的,则会被视为“视同遗产”,纳入遗产税的计算范围。
由于保险公司设有向税务局通报赔付信息的机制,因此无法向税务局隐瞒此事。
要点②:生前赠与的加算期限将逐步延长至“7年”
此前,“生前赠与”作为遗产税规划手段被广泛采用,但随着税制改革,其相关规定已变得更加严格。
以往只有“去世前3年以内”进行的生前赠与才会被纳入遗产范围(予以加算)进行计算,但随着法律的修订,加算期间将分阶段延长至“7年”。
截至2026年,当前正处于过渡期,回溯期限正在逐步延长。由于通过多年逐步进行赠与以实现节税的做法已难以奏效,因此需要采取更具前瞻性的应对措施。
要点③:税务局基本掌握了个人资产状况
认为“不申报也不会被发现吧?”这种想法是非常危险的。
税务局利用“国税综合管理(KSK)系统”等先进的信息网络,能够极其准确地掌握个人的财产状况。
税务机关能够调查和掌握的主要信息如下。
- 过去几年至几十年的银行账户收支记录
- 证券账户的交易数据
- 房地产登记信息及买卖记录
- 人寿保险金支付明细表
- 以家庭成员名义开设的账户(涉嫌为所谓“名义存款”的账户)
即使没有恶意,一旦发现漏报情况,除了应缴税款外,还将被处以“加算税”和“滞纳金”等处罚。
收到税务局寄来的“纳税申报表”后该怎么办?
在亲人去世大约半年后,有时会收到税务局寄来的被称为“遗产税签”的《关于遗产税申报等的通知》及申报表。
如果收到这封信,意味着税务机关根据不动产登记和过往收入数据等判断,“该家庭极有可能成为遗产税的征税对象”。
收到文件后,请不要置之不理,应立即对财产进行详细重新核算,或咨询专业人士。
此外,也不能断言“既然没收到文件,那就没问题了”。因为税务机关可能未能完全掌握所有现金资产,也可能存在疏漏,因此,最根本的原则还是必须由自己进行准确的财产评估。
【请注意】即使税额为“0日元”,哪些情况下仍需申报?
遗产税设有可大幅减轻税负的强有力特例和扣除制度。
- 小规模宅地
等特例:一项可将自住房地评估额最多减免80%的制度 - 配偶税额减免(配偶扣除)
:一项规定,配偶继承的财产中,1亿6,000万日元(或法定继承份额)以内的部分免征税款的制度
利用这些制度后,最终税额为“0日元”的情况并不少见。
不过,这里有一个最重要的注意事项。
那就是,这些特例的适用条件是“必须在期限内提交遗产税申报表”。
如果误以为“只要适用特例,税款就是0日元,所以就不需要申报了”而置之不理,可能会导致特例申请被驳回,最终被追缴本不该缴纳的巨额遗产税。
请务必记住,即使税款为零,申报手续本身也是必不可少的。
为了不后悔,现在就该采取的3项遗产税对策
为了在发生继承时不至于手忙脚乱,生前就做好准备非常重要。
下面介绍3项从今天起就能采取的具体措施。
1. 将所有财产逐一列出并整理成清单
首先,让我们从将当前的资产状况可视化开始吧。
- 不动产(核对登记事项证明书和固定资产税纳税通知书)
- 金融资产(整理存款账户、记账)
- 人寿保险(确认保险单、确认受益人)
- 以往的赠与记录(何时、赠与给谁、赠与了多少)
通过制作清单,可以发现此前未曾注意到的“被遗忘的资产”或“出乎意料地大幅上涨的估值”。
2. 通过撰写“遗嘱”来预防继承纠纷
起草遗嘱是防止遗属之间因遗产分割而产生纠纷(遗产纠纷)的最有效手段。
虽然也可以自行撰写自书遗嘱,但为了避免形式上的瑕疵,建议您制作“公证遗嘱”,或咨询司法书士、行政书士等专业人士。
通过借助专业人士的帮助,可以顺利完成财产整理工作,而这往往是家人之间容易忽略的环节。
3. 尽早向“擅长继承事务的税务师”咨询
遗产税的计算,尤其是“不动产评估”,具有极高的专业性,评估金额会因土地形状及与道路的接合方式等因素而发生较大波动。
如果自行计算,可能会出现多缴税款,或者因申报遗漏而面临追缴税款的风险。
只要稍有“可能超过基础扣除额”的预感,就建议尽早咨询专门从事遗产继承业务的税务师。
总结:遗产税方面,“及早做好准备”才能保护家人
遗产税已不再仅是部分富裕阶层的问题。随着
基础扣除额的下调以及生前赠与规则的收紧,如今已进入任何人都有可能成为当事人的时代。
- 首先对财产进行盘点,掌握总金额
- 应明白,即使适用特例,也必须进行“申报”
- 趁着生前就着手准备遗嘱或咨询专家
尽早采取这些措施,是减轻未来税负、保护珍爱的家人的“正确继承”的第一步。
